1月3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尚未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公安部门继续执行对机动车限行规定,从1月4日0时起,全市机动车限行尾号为双号,尾号数为2、4、6、8、0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教育部门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公安部门做好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5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记者 秦骥)
[责任编辑 文稳翔]
1月3日,记者了解到,西安市尚未解除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公安部门继续执行对机动车限行规定,从1月4日0时起,全市机动车限行尾号为双号,尾号数为2、4、6、8、0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教育部门督导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停课,公安部门做好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5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记者 秦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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