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11月23日讯:为加强地图管理,规范地图市场秩序,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公众信息网近日发布《陕西省地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管理办法》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的编制、审核、出版、展示、登载和互联网地图服务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管理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测绘、宣传、教育、新闻出版广电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国家版图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的国家版图意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每学年不少于1个课时;学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国家版图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国家版图意识,维护国家主权。
地图上不得表示下列内容: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属于国家秘密的;影响民族团结、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表示的其他内容。
此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0日。(记者王玮 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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