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正在制定居住证实施办法
2017-02-28 09:37:28   来源:银川晚报

(记者 石永磊)根据公安部近期公布的消息显示,目前已有25个省区市发布了居住证实施办法,宁夏并不在其中。对此,记者从银川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目前我区也正在制定居住证实施办法,和国家版相比较,实施办法所提到的福利等规定变化不大。

据介绍,我区目前执行的是2016年1月1日全国施行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享受以下便利: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便利。

■延伸阅读

如何申领居住证

申领居住证,应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责任编辑 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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