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总是挥之不去,2月12日12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今天西安市全区域将继续执行限行规定,2月14日零时起,4和9尾号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限行范围为全市范围,提醒司机朋友们注意。
与此同时,还禁止黄标车、无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在三环路(含三环路)范围内通行。违反规定的,由西安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期间,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开通机动车禁限行管理咨询电话122,为市民做好服务。(记者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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