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莲湖检察院高标准强规范驻所检察室高效快速运转
2017-02-13 10:39:58   来源:红色瞭望

2016年5月4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安莲湖分局土门派出所、西大街派出所分别举行了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仪式。

红色瞭望2月13日讯 2016年5月4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公安莲湖分局土门派出所、西大街派出所分别举行了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挂牌仪式,标志着该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试点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目前,该院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已达到四个。

近年来,为了深入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切实强化侦查活动监督,稳步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该院李洁检察长的亲自指导下,积极与公安莲湖分局进行了沟通,并再次对公安莲湖分局下辖派出所进行了分析、调研及梳理,最终确定再将地处西郊城乡结合部,辖区内城中村多、村中小招待所多、流动人口多、又面临拆迁改造、社会矛盾复杂、每年受理的各类案件达2000余起的土门派出所以及地处中西安城区中心地带、辖区内商业繁荣 、娱乐场所多、人口流动性大、各类刑事案件频发的土门派出所、西大街派出所两家派出所作为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驻地并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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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所检察干警办案

据了解,作为西安检察系统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首批试点单位,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套具有莲湖特色的工作方式。

坚持高标准、规范化运行

该院着眼于建立精确高效的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和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参与综合治理和矛盾化解新机制出发,精确选择具有区域特色的派出所作为检察官办公室驻地,并选派了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侦监干警作为驻所检察官,坚持每周二全天在派出所开展工作。工作中他们严格遵守驻所检察室的规范性规定,设立了五本工作台帐对驻所检察室开展的工作进行登记,使各项执法活动、每个执法环节均有章可循。

凸显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打造“三大平台”

他们从“早”和“准”出发,适时介入疑难重大复杂案件,引导驻地派出所依法全面收集、固定、保全证据,努力将驻所检察室打造成引导机制平台。从“细”和“严”入手,针对翻阅派出所相关案卷中发现的一些侦破案件过程中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执法习惯以及不规范性问题,采取口头建议、送达《纠正违法通知书》形式提醒公安机关引起重视,并以此实现将驻所检察室打造成规范化机制平台。从“贴”和“实”出发,打造督查机制平台。通过查阅派出所办理案件的基础台帐,动态掌握公安派出所立案、办案情况,及时督促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迟迟没有结案的进行清理。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积极突出“三大功能”

他们将驻所检察室工作与该院开展的“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相结合,在两个派出所醒目位置张贴了驻所检察官的照片、姓名和联系方式,并充分发挥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靠近基层、贴近群众的群众优势,积极开展释法说理、法制宣传教育等活动,引导群众法制观念不断增强,进一步突出了驻所检察室具有的“法律咨询服务、矛盾排查化解、法律宣传教育”三大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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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驻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

该院驻所检察室运行三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一是驻地派出所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不规范情形得到了明显改善,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提前介入案件的批捕率均达到了100%,无因审查失误导致不诉和无罪判决的情况,案件诉讼效率明显提高,平均审查批捕周期缩短为5天,比法定的7天时间减少了2天。陕西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该院驻所检察室工作并给予了高度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先后以“经验交流”的方式对其工作经验进行了刊登、推广。汉中市院、咸阳市院、长安区院、未央区院、灞桥区院、蓝田县院等多家检察院也先后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参观交流学习。

该院李洁检察长讲到:“我院是全市检察机关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的首批试点单位,在工作中我院把压力变动力,坚持实际、高效、特色的原则,让检察官办公室高效快速运转”。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表示,将坚持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变压力为动力,积极克服困难,坚持实际、高效、特色的原则,结合新驻地派出所的工作实际,努力将前期工作中取得成功经验灵活运用到新的驻所检察室工作中,竭力推进莲湖区院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不断深入,为建立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工作长效机制积累有效经验而不懈努力。(王玮 龙文兮)

[责任编辑 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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