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1月5日讯:2017年 1月1日起,宝鸡市劳动保障诚信制度将全面实行。日前,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消息称,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会被列入黑名单,并上曝光台曝光。
据了解,被列入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在涉及劳动保障工作情况的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并对其进行重点监控,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失信黑名单的公布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处理情况等信息。黑名单原则上每季度公布一次,因客观原因不能公布的,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公布期限为三年。
另外,用人单位包括全宝鸡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工商注册地不在本市,在本市有劳动用工行为的企业。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造成严重后果的;欠薪逃匿的;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使用童工的;违反工作时间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监察或拒不履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以及应当列入黑名单的其他违法行为。(张亮)
[责任编辑 羽伟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