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12月26日讯:记者近日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在近期抽检的19类食品中,有6批次食品不合格。
据悉,这次陕西省食药监局抽检饮料,方便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制品,酒类,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糖,罐头,饼干,冷冻饮品,豆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速冻食品等19类382批次样品,合格样品37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其中,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陕西安康金阳光油脂工业有限公司2016年1月26日生产的三沈硒乡牌(5L/桶)浓香纯真菜籽油苯并(α)芘超标。清涧县二毛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2016年6月30日生产的(300g/袋)二锤鲜粉不留(淀粉制品)铝的残留量超标,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二氧化硫。西安同盛生清真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8月7日生产的同盛生牌(400g/袋)油茶、榆林市榆阳区鑫麦乐宝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8月26日生产的(120g/袋)千层豆沙排面包酸价超标。西安十三朝工贸有限公司2016年6月22日生产的唐十三朝牌[面皮+调味包265克(面皮200克)]擀面皮菌落总数超标。西安天马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7月10日生产的骊骊马牌(445g/瓶)天马蜂蜜醪糟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西安、安康、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西安、安康、榆林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于2017年2月28日前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苯并(a)芘是一种多环芳香族碳氢化合物。油脂原料受环境污染、生产工艺控制不当、炒制温度过高、原料存贮或晾晒不当等原因都有可能造成食用油苯并[α]芘超标。
食品中铝的残留量超过规定残留限量,主要原因是一些生产经营者超限量使用明矾所致。明矾(含铝)是合法的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过量摄入可能导致骨质疏松、记忆力减退、智力低下、行动迟钝等。
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是增加食品甜味的添加剂,长期食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甜蜜素的产品会危害人体肝脏及神经系统,不利于身体健康。(师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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