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遭性别歧视,女性就业“暗门槛”怎么拆?
2016-12-02 11:06:10   来源:新华网

在“性别平等”被不断提倡的今天,为何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屡禁不止?问题的症结出在哪?如何帮助女性大学生实现平等就业?

2016年黄金秋招季渐入尾声。在招聘面试中,“是否已婚已育”的“拷问”、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男性的“潜规则”让很多女性大学生感到心寒。北京师范大学劳动力市场中心最近发布的《2016劳动力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14年和2015年,男性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比女性高约10个百分点。在“性别平等”被不断提倡的今天,为何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仍然屡禁不止?问题的症结出在哪?如何帮助女性大学生实现平等就业?

女性遭遇性别歧视多因用人方顾虑用工成本

@李阿福:只要休产假,我的职位就保不住了。我们公司规定,员工一旦休产假就要调职,产假回来也很难再复原职。自己想要二孩,但又很难接受职位的调整。
  @小小米:结婚、生育、就业,都是女性受法律保障的权益;但倾向于“不选穆桂英”的用人方,却有自己的考量。用人单位主要顾虑女性生育带来用工成本的增加,包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运营成本等。女大学生工作后一旦结婚生子,产检假、产假和哺乳假随之而来,单位就面临人员紧缺、寻找替代劳动力的困难。

消除就业性别门槛,需完善法律救济制度

@蚂蚁绊倒大象:法律救济是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最后屏障。应通过专门立法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问题,明确就业歧视的认定范围和认定规则,明确反就业歧视法律的适用范围,明确用人单位就业歧视行为的法律责任。

@美国往往事:目除了完善法律救济制度,配套政策也应该跟上。现行生育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就业企业的负担和劳动力成本,进而导致企业不愿意招收女性员工。完善现行生育保险制度,为企业“减负”,也有助于问题解决

[责任编辑 马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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