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12月15日13时,发布西安市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环保、气象部门将密切关注气象条件和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加强会商研判,及时调整预警、响应级别。
建议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如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企事业单位根据空气重污染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建议停止大型露天活动。
各相关成员单位在严格落实Ⅱ级应急响应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迅速开展以下预警行动:
一、教育部门通知全市所有幼儿园、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二、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限行50%以上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准备(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停止审批户外大型活动;通知并监督已经得到审批的单位,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停止举办户外大型活动;
三、市工信、市政、城投部门通知全市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业强化减排措施,在保证供热、排放大气污染物达标的基础上,做好减排50%的准备。(三秦都市报记者 李天娇 文锦)
[责任编辑 杨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