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零接待” 干群“零距离”
2017-02-16 09:44:0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月13日,记者跟随湖南省涟源市农业局工作人员王芳到桥头河镇白椿村走访贫困户。

王芳还有个身份,是白椿村扶贫工作队队员。

当天,走访完3户贫困户后,快到中午了,村党支部书记李旭和对王芳说:“你们对我们村里的支持很大,但是从来都没在村里吃过饭,今天就破例一回,在村里吃个便餐,好不?”

“谢谢您的好意,市里发布了村级公务‘零接待’规定,我们不能接受村里的接待,我到镇政府食堂去吃就可以了。”王芳说完,与李旭和握手告别。

在前往镇政府的路上,记者问王芳:“到村里工作,去镇上吃饭,会不会不方便?”

“不会,其实到镇政府食堂吃更方便!”王芳说,“每周我都要去白椿村一两次,无论时间长短,从不在村里吃饭。如果工作结束得早,就直接返回局机关。赶不及回局机关时,就到镇政府食堂就餐,花不了多少钱,实在也自在。”

王芳的“自在生活”源于该市实施的一项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

2016年11月24日,涟源市出台了《村级公务“零接待”制度规定》,全市547个行政村实施村级公务“零接待”。

王芳对记者说,制度规定,严禁村级公务接待。如果因重点工程、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处理应急突发事件、换届选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各村确需安排就餐,需要报乡镇政府批准并在乡镇财政列支;如果市直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工作,确需在村里就餐,必须由本人现金支付,回所在单位后按每人每餐不超过20元的标准据实报销。

“有了村级公务‘零接待’规定,村里再也不用碍于面子不得不接待,我们也不用担心出现‘被喝酒’的尴尬场面。”同行的一名村干部说。

“决不能把‘下乡’变成‘闲逛’,把‘服务’变成‘口福’,让农民伤心。”涟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纬辉说,落实好村级公务“零接待”,有利于干部与群众保持“零距离”。同时,必须强化监督,从制度和源头上根治“吃喝风”。(本报记者 邹太平 通讯员 毛德)

[责任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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