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问责利剑亮出来落下去——汉中市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问责工作综述
2017-01-10 11:12:45   来源:汉中市纪委

2016年,汉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利器,查问题、抓典型、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2016年,风雨兼程、步履铿锵,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又走过革故鼎新、激浊扬清的一年。

这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交出了有分量的“成绩单”,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点赞”。

这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落实“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既有执纪问责的一寸不让、也有修规立规的长远考量,既有“踩着不变步伐”的政治定力、也有紧跟中省精神的与时俱进,不断推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问责数量在省纪委的通报中名列前茅,这是实实在在的成效,也是最值得关注乃至铭记的深刻变化。

清单明责 把问责标准树起来

问责应“问”之有物、“问”之有据。一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进一步厘清负什么责、责任由谁负,让责任主体与责任内容一一对应,做到追责有据、问责有理。在执行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建设“两个责任”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对责任主体、职责内容、履职要求提出了具体的意见、措施和标准,并细化成24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形成了纵向到边、横向到底的压力传导机制和责任落实机制,解决了“为什么负责、谁来负责”的问题。

同时,市委、市纪委推行清单式明责、清单式管理、清单式考核,由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分别与各县区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签订清单式责任书,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神经末梢”。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各县区、各部门跟着学、照着做,市、县、镇(办)、村四级基层党组织层层签订责任清单,夯实了“一岗双责”。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强力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制定工作,两个清单向社会公开、公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如今,全市各级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形成了分级明责、分类定责、人人有责、环环紧扣的责任体系,确保了责任落地生根。

建章立制 将问责制度织起来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建章立制,就是在“破”、“立”、“新”上下功夫、求突破,用改革创新的举措巩固成果,真正形成打基础、管长远的机制。

问责不搞不教而诛,必须有章可循。市委、市纪委高度重视问责制度建设,强化制度引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问责的制度规定,为推进系统问责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省委的实施办法,结合实际起草了《汉中市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增加一部分包容性、兜底性条款,对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进行扩展和细化。

——在全省率先出台为官不为问责办法,明确问责主体、对象、内容和程序等,为市委推行和实施容错纠错等三项机制做了有益探索和实践。

——出台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责任追究的范围、原则、情形、方式、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有章可依。

——探索建立履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在全市领导干部中推行,并配套建立“四检查一考核”机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完善相关领域问责配套制度,创新出台了《汉中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汉中市纪检监察信访动态预警提醒办法》、《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意见》以及实行“廉政诊所”等一系列制度,使制度建设基础性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这些制度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有责必问责的新形势、新要求,各有侧重和特点,在针对性、操作性上有新的突破,为强化问责奠定了制度基础。”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一系列的制度既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也是强化组织引领的重要方式,为强化党内监督,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施政的政治生态,提供了有效管用的制度保障。

聚焦问题 使问责力度大起来

形势决定任务。今年来,结合全市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紧盯住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盯住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可能发生的腐败问题、盯住基层和民生领域的腐败问题等,将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推进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不力的,作为执纪问责的重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新松恨不高千尺,恶竹应须斩万竿。2016年,市委书记带头、市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深入11个县区40个镇办、59个县级部门对“两个责任”落实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27起。紧盯关键节点,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期间,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交叉暗访、专项检查,对省纪委交办的公务接待的980条问题线索进行了核查,追究领导责任118人,直接责任142人,其中诫勉谈话121人,党政纪处理21人,41人退缴费用32769元。

真问真严 让问责效果显出来

——汉中市精神病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主管部门汉台区卫计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纪检组长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被问责;

——略阳县西淮坝镇梁家河村干部对全村在册贫困户进行再识别时,工作懈怠,程序不规范,致使应当识别为贫困户的未识别出来,相关村干部因“为官不为”被问责;

——市扶贫办干部因履行培训项目监督检查职责不到位被问责;

……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利器,查问题、抓典型、严处理,坚持“一案双查”,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市委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先后对党的领导作用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既严肃查处违纪党员干部,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上查一级追究领导责任。今年以来,全市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责119起、为官不为的问责134起,运用《问责条例》的33起,通报9起,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112起、党政纪处分159人……在这一组组数字背后,释放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彰显了锲而不舍纠“四风”的决心,有力打击了不正之风的嚣张气焰。

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突出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认真落实“三谈两述”和函询制度,今年以来共开展函询副县级以上干部29人,共实施诫勉谈话124人;对16个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零查处”镇办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以及1个“零查处”镇办较多的县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全面约谈,督促党员领导干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与此同时,全市还坚持开门问责,发挥“两代表一委员”、新闻媒体等监督作用,利用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测评、“行风热线”等载体,做到正风肃纪活动由群众参与、过程由群众监督、成效由群众评判。

回望2016年,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常态下,“问”出了党纪党规的严肃性,“问”出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问”出了聚精会神干事创业的新气象。

问责不是最终目的。问责,不仅唤醒了党员领导干部内心深处对纪律的敬畏,而且推动形成了勇于担当、善于担当的行动自觉,最终打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16年,送别了“十二五”,迎来了“十三五”,我们坚信,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持久战会在天汉大地上越打越漂亮,必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跨越,必将为三市建设、同步小康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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