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财经:无形财产,你的权利如何保护?
2016-12-02 13:57:01   来源:环球网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仍是本周的热门话题,社会关注度很高。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仍是本周的热门话题,社会关注度很高。这是因为《意见》的内容太丰富啦,除了民营经济和百姓房产,还涉及到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产权——知识产权。这个无形资产怎么保护,《意见》也给大家交了实底。

“知识就是力量”,这句话咱从小就熟。可是,光有知识这力量还是有限的,如果在“知识”后面加上“产权”二字,那力量就大了!因为,知识产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和所有权,有了知识产权就如同拿到了产权证,产权人心里就非常踏实,无论出租还是出售,都是自己说了算。

早在100多年前,德国经济学家熊彼特发现,资本主义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资本和劳动力,而是创新。创新的关键,就是知识和信息的生产、传播、使用。一百年来的沧桑巨变,不仅证明了熊大爷的论断,也让我们清晰地看到,无论是一个国家、一个企业还是个人,对于知识、创新的尊崇和追求,往往决定自身的命运。

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现代产权制度,它的本质是通过产权激励,给“天才之火添加利益之油”,使全社会创新活力迸发,创新成果涌流。专利制度激励瓦特最终成功制造蒸汽机,从而催生了第一次工业革命;同样是专利制度激励发明天才爱迪生,催生了第二次工业革命。再把时间轴拉近一些,比尔·盖茨财富超越石油钢铁汽车“大王”,以及我国华为、中兴的异军突起,知识产权功不可没。

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必须好好保护

科学技术就是生产力,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技术创新的激励与保障,激励着大量发明创造的涌现,是发达国家崛起的关键因素。可口可乐公司负责人曾讲过这样的话:即使全世界的可口可乐工厂不幸都被烧毁,但凭着可口可乐品牌的影响力 ,用不了多长时间又会发展成现在的规模。

“三流企业卖苦力,二流企业卖产品,一流企业卖专利”。这个说法不一定准确,但至少反映出,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来说,无形资产的意义非同一般。面对激烈的国际国内竞争,企业如果仅仅依靠资金、土地、设备等有形资产来提高竞争力,已经远远不够了。

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是怎样的?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名誉会长吴汉东介绍,侵权行为呈现出频发易发的情形,导致创新创业热情受到影响,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低下,严重制约着知识产权制度的有序运行和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

2014年,一份对专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提到,我国专利法实施过程中侵权行为时有发生,专利保护实际效果与创新主体的期待存在较大差距,不少高校和科研机构反映专利保护不力,中小企业反映尤为强

以专利保护为例,2015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达3.58万件,同比增长46.4%;人民法院新收专利和技术合同民事一审案件达1.3万件,同比上升22.1%。从这些数据看,一方面是我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在增强,另一方面,近年来涉互联网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增多,成为侵权易发多发领域,存在保护不力等问题。

加大侵权惩治力度,提高赔偿上限

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中,保护处于核心地位。那么,针对目前存在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效果差”等难题,究竟应该怎样加大知识产权保护?

这些藩篱亟待突破。此次《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这些措施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

比如,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吴汉东认为,加大侵权惩治力度,一是要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二是要引入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2013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将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并规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权,情节严重的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即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得,或者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当前社会热议的专利法及著作权修改草案,也都提升了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的上限,并规定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

《意见》还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此,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执行院长何炼红认为,要使两条途径有机衔接,应协调好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关系,避免对同一纠纷重复处理或者矛盾处理。同时,还应统一两者的执法标准,统一证据收集程序、认定标准等,实现民事证据、行政证据与刑事证据之间的有机衔接。(人民日报全媒体平台·麻辣财经工作室出品)

[责任编辑:羽伟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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