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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双拥创建谱写新篇

2015-06-24 09:09:29来源:德清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德清县不断创新理念,创新机制,走出了一条具有德清特色的社会化拥军新路子,谱写了一曲曲军爱民、民拥军的时代新篇章。

五、健全机制,创新办法,政策法规落到实处

1、优抚体系不断完善。我县共有重点优抚对象2821名。为了使重点优抚对象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切实解决他们的生活、医疗、住房等难题,我县从五方面入手,健全机制,着力提高他们的生活条件。一是完善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德清县重点优抚对象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抚恤补助标准,使全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优抚标准与我县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相适应。2013年我县抗日、解放、建国时期的在乡复员军人的定补标准分别达到每年15336元、14448元和13572元,真正解决了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困难问题;二是完善医疗保障机制。按照《德清县抚恤优待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对优抚对象医疗形成了“三级保障圈”,即优抚对象的医疗费通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第一次报销,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第二次报销补助,对自负医疗费用较大或因病造成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再采取临时补助和大病医疗救助进行保障。并建立优抚对象医疗结算“一站式”实时结报系统,切实解决在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难”“报销难”问题。2010年以来,共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门诊及住院补助876万余元;三是建立了危房改建工作机制。采取“四个一点”即县、乡镇、村三级组织补助一点和个人自筹相结合的办法,使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难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同时,对全县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中住房困难的孤老实行了集中供养,让他们在县光荣院安享晚年;四是完善了临时救助机制。对在乡重点优抚对象因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采取临时性优抚救助、慈善救助等措施。2010年以来,共支付在乡优抚对象临时救助款56万余元,确保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五是积极开展“关爱功臣、永葆光荣”活动。近4年来我县共组织113名重点优抚对象到省荣军医院进行了疗休养,让优抚对象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爱,密切了关系。

2、安置改革推陈出新。我县从稳定大局出发,把安置工作始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转变观念,改革安置办法,拓宽安置渠道。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立即出台了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经济补助金制度,对自主就业城镇退役士兵(2年兵)经济补助金按上年度义务兵优待金2倍发放,根据其服役年限,从第3年起每多服役1年,增发义务兵经济补助金标准的10%;对自主就业农村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通过5年时间(2012—2016年)实现同一标准,2012年冬季农村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按城镇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的55%发放,以后每年增加15%,到2016年达到100%,使农村退役士兵能够享受城镇退士兵同样的经济补助待遇。我县2012年冬季城镇退役士兵(2年兵)经济补助金达到26350元,农村达到14493元。同时,针对退役士兵服役年限短、在部队所学技能单一的特点,大力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培训,每年都根据人力社保局提供的用工信息和市场紧缺工种来确定课程大纲,积极与全县各类企业用工单位建立密切联系,通过校企培训的方式,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培训结束考核合格直接进入企业工作。近年来,我县共对215名退役士兵进行了免费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培训人员获证率及就业率均达到100%。对重点安置对象(转业士官)实行按事业编制“三同”原则(不进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工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福利待遇)安置的办法,对选择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全部安置到了事业单位,并享受单位同等职工待遇,确保了转业士官群体的稳定。另外,我县还积极推荐优秀的退役士兵作为基层组织的后备力量,发挥他们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一项内容广泛、影响深远的工作,任重而道远。近年来,我县的双拥工作在军地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标准还存在一些不足,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但我们德清军民有决心也有信心,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双拥领导小组的指导和支持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作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吴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