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开通集中供热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电话投诉,接受监督。
西部网讯(记者 沈晓芳)为确保市民群众温暖过冬,维护用户权益,及时调查处理供热质量问题,从11月13日起到今冬供暖期结束,西安市政开通集中供热投诉电话,受理群众电话投诉,接受群众监督。
按照《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采暖期内集中供热用户室内温度须保持在18℃±2℃,不得低于16℃。市政部门表示,因室温不达标产生争议时,用户可先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核实情况,协商处理;产生纠纷的,可与所在区域热力企业联系解决。
用户、物业公司、热力企业三方对室温是否达标存在争议的,西安城六区用户可向市供热监管中心提出测温申请,监管中心将依程序实地测量,出具室温测量结果。室温确不达标的,根据相关数据判定原因,厘清责任,责令改正。
非城六区用户可向所属区县住建部门提出测温申请和处理。市政部门要求,热力企业接到对供热设施故障的投诉,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抢修;热力主管道发生事故,自接到报告后,应30分钟内进入抢修现场,并在停热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热交换站管理单位。
市政部门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若对供热企业服务质量不满意,可根据所在区域进行投诉:城六区用户,可拨打监管中心投诉电话;非城六区用户,可直接向所在区县供热主管部门投诉。
需要说明,未标注“工作日”或“非工作日”的热线电话均为24小时开通,各区县供热单位均由所属区县供热管理部门直接监管。
[责任编辑 马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