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补贴养老险种
2017-02-09 11:49:53   来源:人民网

2月7日,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和责任事故善后处理。

记者从陕西保险行业协会获悉,2月7日,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养老机构内部管理和责任事故善后处理。
综合责任险项目将按照政府推动、多方参与、低保费、保床位、统一投保、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范围覆盖西安市内所有取得《养老机构许可证》并依法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民营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各养老机构投保床位以实际投入使用的床位数为准。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市财政将按照保险费标准的40%给予补助。养老机构实际使用床位数超过投保床位数10%时,应及时通知保险经纪公司办理保全手续;新运营的养老机构,以实际投保床位数为投保基数;保险期间停业的养老机构,自停业之日起退保。
在保险期限内,养老机构的服务对象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住院、残疾、身故,以及由此产生的紧急救援费用;养老机构因保险事故被服务对象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因养老机构责任,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将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协议负责赔偿。
此前,2月3日西安市政府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由政府为西安市常驻6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购买1份保险产品。范围包括西安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低保人员、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中居家养老的老人和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人。(记者 晓霞)

[责任编辑 文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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