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居民收入仍是民生“短项”
2017-02-08 11:13:21   来源:人民网

2月7日,记者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我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9396元。这一数字,纵向比可谓华丽,横向看则差距较大,仍然是我省民生改善的一个“短项”。

2月7日,记者在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获悉,2016年我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9396元。这一数字,纵向比可谓华丽,横向看则差距较大,仍然是我省民生改善的一个“短项”。
纵向比,9396元比上年的8689元增加了707元,增速8.1%;更是2006年2260元的4倍还多。2006年到2016年的这十年,不论是“十一五”期间落实的“民生八大工程”,还是“十二五”提出的“每年新增财力80%投向民生”,抑或“十三五”期间“富裕陕西”的建设以及全面保障和改善民生,都是省委、省政府几届领导班子执政理念的升华——“强省更要富民”。10年来,3800多万三秦百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特别是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长,使得厂房日渐增多,大棚起伏连绵,种田讲求科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几近成为记忆,农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
但是,横向看,9396元的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在全国排第26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967元,仅为全国的76%。
“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收入问题。多年来,农民的腰包鼓不起来,一直是困扰我省“三农”发展的最大难题。
据介绍,在农民收入四大构成中,转移性收入短时期内不可能有大的改善,经营性收入受制于农业质量效益不高的影响,增长后劲不足。眼下要把重点放在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上,而这两项恰恰是我省的“软肋”。对财产性收入而言,目前我省一半左右的行政村是集体经济“空白村”,农民通过租赁、分红等途径增加财产性收入寥寥无几。对工资性收入而言,由于本地产业发展相对滞后,就业渠道不畅;受大环境影响,外出务工则要么揽不到活儿,要么揽到活儿工资也不高。2016年,我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由连续8年的两位数下降到8.1%,保持高增速的难度仍在持续加大。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如何扭转“敢纵比、怕横看”的尴尬局面,进一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缩小与全国先进地区差距,成为我们“追赶超越”绕不过、躲不开、必须迈过的一道坎。(记者 苏同敏 齐卉 程伟)

[责任编辑 文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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