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2月6日讯 2016年,陕西省委省政府致力追赶超越,稳步推进“五个扎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逐步显现,新常态经济特点进一步凸显。今天,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的《2016年陕西民生经济发展报告》显示,全省社会经济稳健发展,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实际增速高于全国, “十三五”民生经济发展开局良好。
2016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74元,增长8.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00元,增长7.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396元,增长8.1%。与全国相比,陕西城镇居民收入实际增速为6.3%,快于全国0.1个百分点;收入水平为全国的84.6%,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19位,在西北5省居第2位。农村居民收入实际增速为6.9%,快于全国0.7个百分点;收入水平为全国的76%,在全国31个省份中居第26位,在西北5省居第3位。
农村居民收入增速连续七年快于城镇,农民增收效果明显。2016年,陕西农村基础建设投资力度加大,重点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助推农民打工收入增加。全省农民工总量达到710.7万人,比上年增加35.1万人,增长5.2%;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达到3251元,增长6.5%;外出劳动力增加和薪资水平提升,成为带动农村居民收入稳定增长的主要力量。
夏粮丰收,蔬菜、水果产量增加,生猪养殖效益良好,“乡村小镇”旅游项目和860余种“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带动,促进农民经营净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精准扶贫等政策性补贴实施,促进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增速持续快于全省农村平均水平。2016 年,省市县各级政府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近40亿元,支持农业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发展粮食、畜牧、茶叶、设施农业等产业集约化、专业化、现代化,开展供销集团代持股等产业扶贫试点,带动3.8万户贫困户约13万人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同时,对转移就业的贫困劳动力给予社保补贴,通过转移就业促进贫困地区农民务工收入快速提升,加快增收步伐,取得明显成效。贫困地区的农民收入达到全省农村居民收入平均水平的88%以上。
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快速增长,是居民增收的主要动力。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分别增长7.2%和19.6%,增速分别快于上年1.7个和3.4个百分点;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6.2%和60.8%,表明城镇居民收入的增长主要来源于政策性增资和政策性补贴增加。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10.4%,增速快于上年0.1个百分点;工资性收入、转移净收入、经营净收入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分别达到52%、25.9%和21.1%,表明农村居民收入呈现多元化发展。(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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