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千万 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原副所长胡晓受审
2017-02-04 13:54:05   来源:红色瞭望

昨日(2月3日)上午,被告人胡晓挪用公款一案在西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胡晓在法庭上认罪悔罪并痛陈要用余生赎罪。

红色瞭望2月4日讯 昨日(2月3日)上午,被告人胡晓挪用公款一案在西安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胡晓在法庭上认罪悔罪并痛陈要用余生赎罪。

西安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民生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并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晓作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供他人从事经营活动,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法院依法判处。”

\

今年即将届退休年龄的胡晓,是中国微电机测试领域的知名专家,原系国有西安微电机研究所副所长。2012年3月,在原任所长调离,其代理主持该所全面工作2个月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拟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任某等人,遂将该所3500万生产流动资金“借给”该公司用于注册验资,共使用了1个月,他和该所财务部负责人鲁某(另案处理)共同办理了“借款手续”,事后任某汇给了两人49.45万元利息,两人私分,胡晓分得24万元,鲁某分得25.45万元。2015年2月两人投案自首。

公诉方在法庭上对该案证据进行了多媒体展示,并对公款被挪用的过程制作了资金流向示意图,在被告席右前面的电脑屏幕上被告人胡晓对此看的特别仔细,对检察机关的所有指控不持异议,全部认可。

 \ 

据悉,在发表公诉意见书时,张民生检察长强调:胡晓身为担负国家重大任务的高科技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松懈,为了追逐物质享受,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教训深痛,本案的审理也再次给国家工作人员敲响了警钟。

 \ 

张民生表示:“检察长要深入一线办案是最高检的要求,加强审查起诉工作尤其是继续强化职务犯罪公诉工作,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是今年全国检察工作的重心,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必须落实好。”(王玮 龙文兮)

[责任编辑 张亮]

相关热词搜索:微电机 西安 公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