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1月16日讯 近日,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成品油市场监督和管理,规范成品油经营行为,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6年第23号)和商务部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司《关于做好2017年度石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商市运函﹝2017﹞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将安排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度检查。
据了解,省内所有合法经营的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和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都必须进行年度检查。省商务厅负责对全省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进行成品油经营资格年度检查,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进行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年度检查。
主要检查成品油市场监测网上直报执行情况;成品油供油协议的签订、执行情况;上年度企业成品油经营状况;成品油经营企业及其基础设施是否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要求;质量、计量、消防、安全、环保等方面情况;加油站标准化建设情况。
经营企业须在规定的时间完成年检,逾期不办理视为年检不合格处理。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成品油批发及仓储经营企业,须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年度检查不合格的成品油零售企业,须在1个月内进行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企业,撤销其成品油经营资格。对吊销、取缔、关闭以及有证无站的零售企业,一律将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收回上缴。
年检所需材料均可在陕西省商务厅下载获得,各项材料于2017年3月31日前报商务厅。对当年未参加年检的,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通告并督促企业参加年检;已告知但连续三年及以上仍不参加年检的,要依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按程序注销其经营批准证书,并向社会公布。(师小杰)
[责任编辑 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