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12月30日讯:记者从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今日上午,经环保、气象部门联合有关专家再次进行会商,决定于12月30日11时,启动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6〕76号)有关规定,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期间机动车禁限行。此次限行从2016年12月31日0时起,全市范围(十区三县)全天二十四小时执行。
限行具体规定: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将0-9的尾号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等五个组合。(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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