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12月29日讯:在昨日公布的《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60批次餐饮服务环节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中记者了解到,在本次抽检的样品中西安强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2016年7月19日生产的卤猪蹄检测出含莱克多巴胺(5.30 μg/kg),为唯一不合格样品。
此次餐饮服务环节国家级食品抽检任务包括煎炸过程用油;发酵面制品(餐饮自制);酱卤肉、肉灌肠、其他熟肉(自制);肉冻、皮冻(自制);火锅调味料(底料、蘸料)(自制);餐馆用餐饮具(含陶瓷、玻璃、密胺餐饮具);酱腌菜(自制);冷加工糕点面包(自制);油辣椒(自制);米粉、米线(自制)等10个品种。抽检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标准及指标的要求。
检验项目包括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农兽药残留等指标,共抽检260批次,合格259批次。
莱克多巴胺别名瘦肉精,早在2002年,我国农业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规定,莱克多巴胺与盐酸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巴特罗等β肾上腺受体激动剂一起被禁用。(师小杰)
[责任编辑 文稳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