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环境领域顽疾 剑指环保突出问题
2016-12-29 13:38:26   来源:人民网

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围绕城市大气污染防控、水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环保问题,加强立法,持续监督,深入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为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持续发力。

我省经济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增长速度与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矛盾突出。省人大常委会近年来围绕城市大气污染防控、水污染防治、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环保问题,加强立法,持续监督,深入开展三秦环保世纪行等活动,为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持续发力。
制定地方性法规成为依法保护环境的基础。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了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循环经济促进条例》《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渭河流域管理条例》《森林公园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为我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尚方宝剑”。特别是2013年出台的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年初立项,连续三审,年内通过颁布,成为我国第一部大气污染防治的地方性法规。法规中按日连续计罚、环境公益诉讼等规定是我省的创新和突破。去年,省环保厅对咸阳长武二甲醚项目处罚1580万元,就是严格落实按日计罚的规定。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为守住环境安全底线,省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带着全省突出环境问题清单,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为探究渭河污染根源,2011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媒体记者,从渭河入陕源头到潼关入黄河出口,对渭河沿线48个大型排污口和几百个小型排污口进行夜查,最终查清了渭河污染的主要症结。针对沿线部分造纸、化工等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偷排污水以及部分城市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及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制作了《谁还在污染渭河》专题片分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并向省政府提出关于加强渭河水污染防治工作7条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铁腕治污,出台渭河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方案,建立陕、甘两省渭河环境保护城市联盟。与此同时,沿渭各市围绕目标任务,抓落实,促整改,有力推动了渭河污染防治工作。
之后,省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12年、2013年连续6次对三年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及重点污染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经过省人大常委会持续不断的依法监督和省政府的不懈努力,沿渭造纸、化工等重点污染企业完善了污水处理设施,不达标的大型排污口实施了封堵,隐藏的排污暗管得到拆除。
2013年,为推动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先后深入关中6市2区,对80余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空气质量监测站、机动车尾气监测点和18处重点污染源进行明察暗访。通过执法检查和强力监督,促进了我省治污降霾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制定我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提供了依据。
2014年12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检查,重点对秦岭北麓西安段违建别墅拆除、整改及植被恢复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同时抽调省国土、环保、林业、住建厅100余人组成4个核查组,分片包干,逐一核查。针对秦岭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影响秦岭生态环境的乱占乱建、乱采滥挖、乱排乱放、乱砍滥伐问题,2015年10月中旬,省人大常委会又开展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深入秦岭5市80多个镇村、企业、自然保护区、采石采矿点、建设工地、污水垃圾处理(厂)场实地了解情况,与当地干部群众面对面座谈。此次检查,是省人大常委会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监督的继续和延伸,为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守法和保护意识,促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积极作用。
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对污染“零容忍”,惩治措施十分严格。要让新环保法真正长满“钢牙利齿”,人大的推动作用必不可少。今年10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将发现、研究和解决问题贯穿检查工作始终,深入咸阳、铜川等6市24个县区,明察暗访,现场询问,对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召开12次市级和基层群众座谈会,直面问题,暴露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企业的自律意识和公众的环保意识。分管此项工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前进表示,人大的监督不能走过场,必须紧紧抓住党政关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才能推动突出环境问题解决,也才能真正体现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成效。
此外,始于2002年的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品牌——三秦环保世纪行活动,近年来先后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全省各市80多个县区、70余家企业和单位,开展了60余次明察暗访,形成各类报告材料50余份、刊播曝光各类问题报道200余篇,为推动环保突出问题解决发挥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 文稳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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