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瞭望12月22日讯:日前,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了解到,为依法加强拍卖行业管理,2017年1月2日至2月28日,全省将开展拍卖企业2016年度监督核查。
据悉,此次核查范围为2016年12月31日前经省商务厅行政许可且颁发了《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核查内容包括:是否符合行政许可从事拍卖业务(或变更)时的各项条件;2016年度有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2016年度企业拍卖成交情况和财务状况。拍卖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有:
(一)拍卖企业自查报告(包括经营情况分析、人员结构、精神文明建设等);
(二)填写《陕西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加盖企业印章;(三)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四)《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副本要求全部复印);
(五)拍卖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2016年度拍卖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证明原件(含2016年上半年新设立企业)并加盖印章。
以上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附上目录(封面加盖公章)。
记者获悉,此次核查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时间为2017年1月底前,省商务厅核查时间为2017年2月底前。(逾期不予受理)
核查办法包括企业自查。各拍卖企业如实填报有关材料,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并完善“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资料,做到证照对比一致。
接着,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对本市(区)拍卖企业按核查内容进行初审,对违反《拍卖法》、商务部《拍卖管理办法》的企业,要提出明确处理意见,统一报送资料。
最后,省商务厅核查。对各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合格的拍卖企业进行核查,合格的拍卖企业准予核查通过;对核查不合格的拍卖企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或撤销拍卖经营许可业务。
核查工作结束后,陕西省商务厅通过政务网站对核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师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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