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将加强公积金贷款前期审查,对借款人违规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或担保类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措首付款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还会加强开发企业住宅项目公积金备案审查。对建审手续不齐的楼盘不予以公积金项目备案;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不正当手段促进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公积金贷款或停止楼盘公积金备案。
[责任编辑 张亮]
1月22日,记者从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将加强公积金贷款前期审查,对借款人违规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互联网金融平台、投资或担保类公司等非银行渠道筹措首付款的,不予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此外,还会加强开发企业住宅项目公积金备案审查。对建审手续不齐的楼盘不予以公积金项目备案;对采取“分期首付”“零首付”“借款首付”等不正当手段促进销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公积金贷款或停止楼盘公积金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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