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刘志强)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7年底前,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等重点城市要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也要于2020年前基本消除。12日,住建部、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四部门联合通报了这项工作的最近进展:截至目前,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有220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2026个,累计有321个完成整治,另有641个已经开工整治;36个重点城市中,有31个城市排查确认黑臭水体638个,115个整治完成,占18%,另有282个已经开工,占44.2%,二者合计超过六成。
《 人民日报 》( 2016年12月13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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