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机动车继续限行 尾号4和9禁止上路 周末不限行
2016-12-09 10:17:45   来源:陕西传媒网

12月8日,记者从西安市新闻办获悉,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将继续,机动车也将继续限行。

陕西传媒网讯(陕西日报记者 秦骥)12月8日,记者从西安市新闻办获悉,西安市空气重污染Ⅲ级应急响应将继续,机动车也将继续限行。9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4和9的禁止上路行驶,周末机动车不限行。

12月7日15时,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了西安市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根据《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稿)》(市政办发〔2016〕76号)中的规定,公安部门做好全市范围内机动车(特种车辆除外)限行工作,限行比例不低于2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做好三环路(含三环)范围内黄标车、三轮汽车、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行工作。

12月8日,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升级空气重污染为Ⅱ级橙色预警,并将适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西安市空气质量多时段为重度污染,13时,空气质量指数为242,13个子站中,仅长安、高新、曲江以及小寨子站为中度污染,其余子站均为重度污染。

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在此温馨提示广大车主,12月9日零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4和9的,禁止上路行驶。禁限行区域为全市行政区域内。

2016年12月9日0时起,机动车尾号数为4和9的禁止上路行驶。后续禁限行按照限行当日公历日期的个位数字所对应的机动车尾号数字组合进行限行,将0-9的尾号数字划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等五个组合。(如:日期为11日限行1和6,12日限行2和7,13日限行3和8,14日限行4和9,15日限行5和0,16日限行1和6,17日限行2和7,18日限行3和8,19日限行4和9,20日限行5和0,以此类推),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责任编辑 杨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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