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改就要“入木三分”
2017-02-15 10:35:23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前不久,笔者随检查组到县里检查工作发现,有的地方部门对上级交办解决的问题虽然及时做了整改,但是并未因此建立行之有效的机制,个别问题一而再、再而三“死灰复燃”。

现实中,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一些单位形成了“为改而改”的工作惯性。会议部署的决心叫得很响、文件传达的意见越来越细,但对问题的整改却浮于表面,难以鞭辟入里、切中要害。看似暂时整改完成了,实则却为类似问题的再次萌发留下隐患。

这种问题“春风吹又生”的现象反映出个别单位整改的不全面、不彻底、不到位。究其根源在于缺乏系统性的制度保障,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而给各种各样的新情况留出缝隙、打开缺口。一旦制度跟不上,对问题的扫描就容易陷入盲区,盖住了“旧伤”却又揭开了“新疤”。

盯住问题整改,要善于发现问题本质,查摆问题成因,剖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并进一步细化、固化经验成果,形成长效机制。对此,相关部门应对照新形势、关注新情况、发掘新问题,既有防范措施,又有应对举措,并做到及时动态更新,筑牢制度“防火墙”。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要把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制度建设存在盲点、制度执行落实不力的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倒逼有关部门用好制度“利剑”,敢于动真碰硬,让问题失去滋生土壤,让每一次整改都“入木三分”。(佘子艺 郑克俭)

[责任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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