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关键是要管用,要管用就必须务实,切合实际、便于操作。因此,制定制度要找准正确方向,抓住主要矛盾,不搞脱离工作实际的理想化推演,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空泛原则,也不搞形式上的好看和数量上的考核统计。要与具体实践相结合,寻求最大公约数,确保大多数人都能做得到,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可执行性。
制度建设不在于修订了多少、新建了多少,也不在穷尽所有的工作环节、方法和制度,看上去华丽完美、大而全。而在于条条要管用,件件要落实,在具体实践中便于操作,让干部群众认可。大多数人做不到的宁可不写,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写了也没用,写了就要落实,写了就要管用,绝不能落入“制度陷阱”,使得看上去形式很完美,但在实践中无法执行。
制度一旦形成,就要坚决贯彻执行,不能有“情有可原”“法不责众”“下不为例”。对于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要做到零容忍,坚决维护制度规定的严肃性、权威性。(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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