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严肃查处违反社会公德触犯刑法酒驾行为
2017-02-13 09:18:53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规范党员工作、生活作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法律、纪律震慑作用,金凤区纪委严肃处理了一项违反社会公德、触犯刑法行为,为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相关规定之行为敲响了警钟。

2016年4月18日22时50分左右,原金凤区司法局副局长李志武在黄河东路湖畔家园路口段酒后驾驶宁AQW500车辆被查,经查,李志武同志当晚酒后驾驶车辆在金凤区湖畔家园红绿灯处打掉头时损坏了防护栏,被当时执勤的几名协警报警后,交警对李志武进行了酒精度测试,血检结果显示酒精含量179 mg,已构成酒驾。随后,金凤区纪委经调查取证,认定所反映“金凤区司法局副局长李志武于2016年4月18日在黄河东路湖畔家园路口段酒后驾驶宁AQW500车辆被查”情况属实。后经金凤区纪委常委会议、办案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十二条之规定,并报经金凤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武开除党籍处分。

李志武作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醉酒状态下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已触犯刑法,构成严重违纪,严重影响了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这反映出我们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自身约束不强,针对类似情况,各级纪检监察人员要加大督查力度,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对于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人和事要坚决查处,绝不容情。(白文敏)

[责任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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