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千阳县纪委监察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立足职责,把握重点,“三举措”从严执纪问责,坚决治理“为官不为”、“为官慢为”、“为官乱为”现象,全力推动干部作风建设,打造干部既守规矩又勇于作为的政治生态。
常抓作风建设从严执纪问责
按照干部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由委局各室牵头,抽调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组成检查组,坚持每月对各单位工作纪律、公车使用、公款消费、纠正“四风”、制度建设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对节假日时段的监督检查,节前下发有关廉洁过节通知,教育干部自觉抵制节日腐败,节中通过电话抽查或进入单位突击检查,着力整治干部假期作风问题,节后通过廉政约谈,了解干部廉洁履职等方面的情况,为干部筑牢廉政防线。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违规违纪现象的人和事严肃问责,在全县进行通报,督促单位和个人及时整改。2016年,县纪委监察局开展机关单位纪律作风检查19次,与兄弟县区交叉检查2次,监督会风会纪3次,检查棋牌室、酒店等娱乐场所16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3件,处分7人,查纠各类问题3件次。
紧盯扶贫领域从严执纪问责
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贫困户精准识别是否准确、评议程序是否到位、帮扶措施是否落实等重点工作,县纪委监察局以百姓问政暗访为抓手,精准发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县76个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为期一月的明察暗访,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纪律不严、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检查发现问题线索8类21条,初核21条,立案8件,处分8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3人),警示训诫17人,诫勉谈话5人,严肃查处了精准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一批典型懒政怠政慢作为、乱作为案件,并在全县通报批评,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创新机制制度从严执纪问责
制定下发了《千阳县“为官不为、庸懒散拖”问责办法》,严肃整治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出勤不作为、在职慢作为”和机关“庸懒散拖”现象,去年共问责党组织和单位9个、党政领导干部14人。创新制定出台了“组财村管,阳光村务”、“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村级小微权力规范运行提醒谈话”等制度,全面推行“小微权力”清单运行机制,通过一系列“清权”、“晒权”、“用权”、“督权”环节,对村干部手中的权力界限、决策程序、办事流程和办结时限等问题进行规范,分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开展“提醒谈话”,强化对权力运行的过程监督和问责,最大限度地杜绝村级干部权力私化而导致出现的“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懒政乱为”行为。机制运行后,全面清权晒权11个方面40项,纠正违规办理村务16件(次),责任追究村干部22人(次),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村级党组织延伸。
围绕干部作风监督检查,加大纪律审查问责力度,2016年,全县纪检机关共初核线索258条,立案1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80人;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践行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履行教育挽救党员干部职责,下发函询通知71份,诫勉谈话、警示训诫45人(次)。通过监督检查,严肃问责,有效遏制了“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行为的蔓延发生,助推了干部作风建设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黄瑞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