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学习讨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
2017-02-09 09:10:38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厅网站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给我们的监督执纪工作筑起了一道‘防火墙’,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深悟透,边学习边践行,做到学以致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不断规范监督执纪行为,防止出现偏差,发生‘灯下黑’现象。”这是2月7日石嘴山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黄跃华在学习讨论时深有体会地说。

为加深身处监督执纪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认识和理解,石嘴山市纪委在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专题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基础上,组织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和第二纪检监察室的纪检监察干部学习讨论《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各抒己见,畅谈学习体会。

石嘴山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主任刘万增在学习讨论时充满自信地说:“《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监督管理等环节作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严格了工作程序,有效管控了风险点,彰显了‘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根本要求,释放出了正人先正己的强烈信号。”

石嘴山市纪委副书记王军在学习讨论时深有感触地说:“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中央纪委贯彻落实六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制度具体体现,给我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工作上了一把‘安全锁’,把监督执纪权力紧紧地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确保了监督执纪权力不被滥用。”

石嘴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雍建华在学习讨论时表示:“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宁夏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石嘴山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掌握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把制度约束转化为纪律自觉,把规则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倾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石嘴山市纪委 高东平)

[责任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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