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2017-02-06 09:54:36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年来,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范围大幅度缩减,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落实。

国务院日前公布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自2月1日起施行。《条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明确了核准机关、备案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指出了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应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

近年来,随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审批范围大幅度缩减,企业投资自主权进一步落实。但同时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核准范围过大,事中事后监管不力等,亟须加以规范和管理。

此次国务院出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明确政府核准和备案工作的范围、基本程序、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推动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借助在线监管平台、社会信用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经常性监督检查,并严格责任追究,既行政制裁违法企业,也严肃追责处理有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以此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积极性,保障企业投资的健康运行。(肖潇)

[责任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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