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嘉峪关市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镜铁区文殊镇团结村村委会原主任王立中等人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2012年8月至2013年5月,团结村村委会原主任王立中、村委会原会计王建有、村党总支原书记周建兵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4.5万元,用于支付村组干部以考察农业项目为名变相旅游费用和发放加班补助。王立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建有、周建兵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2.镜铁区文殊镇河口村村委会原会计杨立友等人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接待问题。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文殊镇河口村村委会原主任强孝文、村委会原会计杨立友、村党支部原书记闫廷录坐收坐支村集体收入6万元,用于支付村组干部以考察农业项目为名变相旅游和违规接待费用。因强孝文已故,对其违纪问题只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处分。杨立友、闫廷录被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责任编辑:黄瑞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