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市纪委约谈,点准穴位,直戳痛处,压力非常大,使我从灵魂深处受触动、被警醒。”一名被约谈的县区纪委书记脸红心跳的说。建立约谈制度,倒逼责任落实,这是陕西省宝鸡市纪委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去年以来,宝鸡市纪委把探索创新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围绕落实“两个责任”、践行“四种形态”、强化自身监督等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制度,为基层制度治党积累了“宝鸡经验”。
建立约谈机制,夯实“两个责任”。为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到实处,防止管党治党宽松软,宝鸡市从强化问责入手,制定出台了《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约谈暂行办法》《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施约谈暂行办法》,构建起从明责、履责到追责的制度链条,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市上领导率先垂范,实行市委常委“一人一清单”,厘清细化了41项工作任务,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履行好“一岗双责”。
实施“一案双查”,层层传导压力。市纪委健全了“一案双查”机制,出了问题,既查直接责任,又查领导责任;既查案件本身,又查监督管理不力。麟游县质监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魏小卫主管局财务工作,但他却没能严格执行规定,在他本人亲自参与的公务接待中有提供香烟现象,他却没有制止,结果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去年以来,宝鸡市先后对4起落实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累计约谈240人,实施责任追究60件67人。
出台《意见》《办法》,践行“四种形态”。“祸患常积于忽微”,只有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有问题早发现,有病早治疗,才能使干部少犯错误。按照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宝鸡市在规范管理、促进执纪转型上细化制度,制定出台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实施办法》,明确了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实践“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工作原则和要求,明细了“四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处理方式和工作程序;探索开展了县处级干部廉政档案制度试点,指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贯彻抓早抓小方针,确保“四种形态”运用效果;完善了《信访举报件处理工作流程》,对信访举报件受理、问题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审理等工作环节进行全面规范,实现了执纪审查的精准和转型。
推行“3361”机制,强化自身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为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去年以来,宝鸡市纪检监察机关大胆探索强化自身监督、防止“灯下黑”的有效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3361”干部监督工作模式,使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的监督成为新常态。市上出台了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核办法、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实施办法“三个办法”,为监督者立下了规矩、戴上了行使权力的“金箍”;建成了基本信息、群众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市县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领导机构和工作人员“三本台账”,录入了全市1079名纪检监察干部档案,搭起了市、县区两级监督平台,织密了“防护网”;立起了提问督学、实名打分排序评价、常态化监督检查通报、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月报、上挂下派、问题线索处置流程“六项制度”,给干部筑牢了“防火墙”。去年全市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30件,办结27件,16名监督不力的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责任追究,促进了干部依纪履职、自身干净。
“以制度彰显‘严’、深化‘治’,凸显了制度建设在规范权力运行、预防惩治腐败、净化政治生态中的关键作用。”宝鸡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杨政国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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