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无死角,严防“灯下黑”。宁夏纪检监察机关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2016年,全区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0件,谈话函询27人,给予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10人。
自治区纪委强化制度建设不松劲,在推进监督执纪、思想政治工作、强化“两个责任”制度落实的基础上,又先后出台《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暂行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任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和新任职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谈话办法(试行)》《自治区纪委监察厅领导联系派驻纪检组工作制度》,加强对新任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和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形成了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对“自己人”敢于亮剑。以问题为导向,对纪检监察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约谈函询、红脸出汗,做到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针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大起底”后,还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通过限时办结、领办督办,清库存,减存量,实现问题线索“零暂存”。对2016年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60件问题线索,严查严办。先后查处了一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切实维护了纪检监察队伍的纯洁和肌体健康。
同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把好廉洁意见回复关。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个人申报事项信息数据库,制定随机抽查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进行随机抽查。对漏报和申报不实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严格把好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利用“问题线索库”和“个人申报事项信息库”,对拟提拔和交流干部进行“两核”,防止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共重点抽查核实5人,回复拟提拔交流的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意见24人。(记者 房名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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