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榆阳区纪委深入调研,积极探索,创新推出了《榆阳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行“三个五”工作法实施意见》、《榆阳区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办法(试行)》和《《榆阳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不断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进一步向预防腐败领域延伸。
一是创新推行“三个五”工作法。组织委局干部、派驻各纪检组长和部分乡镇、街道办纪委书记20多人,赴宝鸡、商洛的5县1区考察学习了党风廉政建设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上认真调研总结我区做法,以区委文件创新出台《榆阳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行“三个五”工作法实施意见》,通过“五项内容明确任务”、“五项措施夯实责任”、“五项机制倒逼落实”,有效解决了落实“两个责任”干什么、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的问题,切实增强了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同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思路,将“三个五”工作法延伸到农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成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创新和有益探索。
二是从严从细规范约谈工作。立足抓早抓小,“严”字当头,防微杜渐,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榆阳区全面从严治党约谈办法(试行)》,详细规定了适用对象、约谈情形、约谈程序、约谈纪律和结果运用等内容,对党员干部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行为及时教育提醒,约谈后对约谈对象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约谈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挂钩,单位或个人凡是同一年度内被约谈两次的,取消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资格,三次以上的,启动问责程序。制度施行以来,共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55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约谈提醒,特别是针对区属公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挂床”、“四不合理”等违反合疗规定的行为,对区卫生局和区属公立医院的40多名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真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三是认真落实省委“三项机制”。按照省市落实“三项机制”精神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牵头制定《榆阳区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坚持“五项原则”,严格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政策界限,对单位和个人在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未能实现预期目标或出现偏差失误,但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勤勉尽责、未谋取私利的,不作负面评价,及时纠错改正,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先后对区住保中心、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为了更好的服务群众而出现的轻微违纪问题,进行了容错纠错处理,未进行纪律处分,积极构建“可以试错、错了容错、及时纠错、减少犯错”的体制机制。
[责任编辑:黄瑞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