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9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西安航天基地正式挂牌成立。其管辖范围有多大?又如何审理案件?针对这些问题,日前记者专门作了采访。
巡回法庭管哪些省——
第六巡回法庭管辖陕、甘、青、宁、新5省区有关案件
根据中央批复的《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方案》,在西安市设立的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管辖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5省区有关案件。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建设、西部大开发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司法需求越来越迫切。由于西北地区地域辽阔,距离北京地理位置较远,交通相对不便。在西安设立巡回法庭,将极大方便西北5省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有利于更加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增设的巡回法庭管哪些案件——
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等
根据十八届四中全会“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巡回法庭主要负责审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
记者日前在第六巡回法庭西门看到,巡回法庭接待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四,8:30—11:30(11:00停止安检),14:00—17:00(16:30停止安检)。值班人员告诉记者,前来申请的市民将从西门接受安检进入。
据了解,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与最高人民法院其他部门同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指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即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巡回法庭如何审理案件——
合议庭随机组成,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
第六巡回法庭庭长由最高法院副院长张述元兼任,两位副庭长分别是在最高法工作26年的刑五庭副庭长张明和在最高法工作19年的民二庭副庭长杨永清。此外,从最高法院现任法官中选任了9名主审法官到第六巡回法庭工作。包括庭长、副庭长在内的12名主审法官的平均年龄47岁,具有博士学位的6人,具有硕士学位的6人。每位主审法官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
设立巡回法庭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做司法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第六巡回法庭将借鉴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在审判权运行、审判管理、队伍建设、司法保障等方面的有益经验,继续实行审判团队扁平化管理,深入推进主审法官负责制。庭长、副庭长将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除自己承办案件担任审判长外,不再审核、签发其他主审法官承办案件的裁判文书,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规定。合议庭随机组成,不设固定合议庭。同时,根据巡回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案件特点,积极探索符合本辖区特点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推进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为全国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和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运行机制改革积累更多经验。记者 马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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