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拳查处“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2017-01-06 09:43:18   来源:汉中市纪委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基层群众来说,“蝇贪”虽小,但如不能及时整治,其害猛如虎,“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2016年,汉中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纪律审查工作重点,聚焦“微腐败”,畅通举报渠道,深挖问题线索,采取工作约谈、提级办案、协作区办案等多种方式,严厉查处了一大批典型案件,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群众对正风反腐获得感。

以上率下,念好“紧箍咒”

“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上,必须做到查处全覆盖、态度零容忍”市委书记魏增军表示。

为此,汉中市始终把纠正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重点,压紧压实“两个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从严从快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案件,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5月底,汉中市委书记带头、市委常委带队,组成11个督导检查组,对全市11个县区、40个镇(街道办)和102个市直、县级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掌握了解各县区、各部门在工作中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原汁原味地进行反馈,使一些领导“红了脸、出了汗”。同时,市纪委对11个县区纪委书记和市直部门纪检组长进行逐一约谈,要求对照检查出的问题建立清单,逐一整改,进一步把责任落细、落小、落实。此次检查,对落实责任不力、案件查处不力的问责46起46人,约谈71人,提醒谈话15人。

“这次我们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上排名比较靠后,存在‘零查处’镇办较多,我作为县委一把手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一定加大力度,认真整改,迎头赶上。”一名县委主要领导在被约谈后诚恳表态。

无微不治,释放“强信号”

“对待‘微腐败’绝不能‘微态度’,必须无微不治”市纪委书记在全市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会议上强调。

2016年,汉中市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社区)和基层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为重点,扎实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充分利用“天汉清风网”、“汉中清风”微信平台,设立信访举报专栏,鼓励群众擦亮眼睛,及时反映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针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紧盯“农村村组、城镇社区、民生行业和基层部门”,聚焦“群众利益”,严查“突出问题”,回应“强烈关切”,下大力气查处了一批有影响的典型案件,并在媒体通报曝光。西乡县私渡镇潘坝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原村委会主任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在村委会办公场所建设中,分别收受施工方好处费1万元、2.5万元;在移民搬迁项目申报中,二人各收受村民好处费5000元。西乡县纪委给予原村委会主任王某开除党籍处分、原党支部书记王某留党察看处分,其违纪资金被收缴。略阳县原观音寺乡乡长、党委书记梁某,观音寺镇原党委书记杜某利用职务之便,在道路工程建设中为他人谋利,各收受钱款7万元。略阳县纪委给予梁某、杜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汉中市纪委对查处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24案31人在“天汉清风网”、“汉中清风”微信平台统一通报曝光,进一步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各级联动,打出“组合拳”

2016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月(季、年)报、考核通报、责任追究等多项机制,做到情况熟悉到县、数据统计到镇、工作研判到村、季度排名通报,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各县区、各部门针对各自工作特点,创新工作方式和体制机制,不断推进本地区、本系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落实。

汉中市纪委探索建立“廉政诊所”,在全市镇办、市直、县直部门抓点,扎实开展“望、闻、问、切”,通过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诊,找出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针对性的加以整治或处置,有力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通维护群众利益“快车道”;西乡县纪委实行联组巡察方式,强化重点领域监督,将县纪委领导、县直部门纪检组长、镇办纪委书记混编成巡察组,对权力集中或群众反映较多的部门、单位进行巡查;留坝县纪委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排查过程中,面向全县镇村发出公告,专门受理群众反映和投诉;市卫计局在所属医疗系统建设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系统,推行医务公开,开通患者评价平台,接受社会监督,防范医疗腐败问题;市文广新局加强对下属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管,重点处罚决定集体研究决定,防范和杜绝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

2016年,汉中市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81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12人,移送司法64人,其中,市纪委直接查处21件,处分36人;县区纪委立案查处235件,处分291人;协作区办案60件,处分75人;各镇办纪委查处495件,处分610人,实现了镇办查处全覆盖,成为全省范围内率先消除“零查处”的地市之一。这一组数据,充分体现了我市在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取得的新成果。

[责任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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