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执行财务管理“三审三签”制度延长了财务审签的时间,对审签的时间有无刚性要求?在落实兑现惠民资金时,是否存在降低工作效率的问题?”这是凤县平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何敏丽向县纪委全委会做完述责述廉报告,回答完县纪委委员的质询问题后,县委书记郑维国又向其紧追不舍质询的另外一个问题。
12月28日,凤县召开了2016年度部分镇及县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向县纪委全委会述责述廉大会,平木镇和卫计局等6个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向大会述责述廉。本次述责述廉大会增加了县纪委委员质询环节,6名县纪委委员先后对6名述责述廉对象进行了现场质询,质询的问题针对性强、有辣味,述责述廉对象就委员的提问现场回答并就有关情况当场进行说明。质询环节结束后,紧接就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当会公布了测评结果。6名述责述廉对象中只有2名同志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个人廉洁自律测评中得到“双优秀”,对述责述廉对象及所有与会人员触动大,感受到了压力,收到了预期效果。县委书记郑维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郑维国指出,述责述廉是个好形式,有利于工作开展,是从严治党、严管干部的重要形式和有效途径,严管是对干部的厚爱,必须坚持延伸。
郑维国以事实为例证,指出个别部门依然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的问题,“四风”问题还时有发生,纪委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时有发生和重规矩轻效率的五大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厘清“两个责任”, 认真履行职责和责任,强化问题导向,找准党风廉洁建设的切入点。
郑维国强调,各镇各部门党政“一把手”是关键少数,对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引领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因此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制度规定,养成自觉接受监督的习惯,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全力推动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为“全面争先创优,展示凤县精彩”营造清正廉洁的从政环境和海晏河清的政治生态。
凤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桂山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
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曹乃生,县人大副主任翟国良、县政协副主席纪建国应邀出席了会议。各镇党委书记、镇长、纪委书记,县委各部门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纪委各室主任,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单位班子成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黄瑞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