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重申“十个严禁”确保元旦春节风清气正
2017-01-03 10:17:09   来源:榆林市纪委

元旦春节将至,榆林市纪委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通知指出,榆林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市纪委四届一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之以恒抓好落实。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化日常管理监督,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作出表率。要通过各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大力弘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十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土特产等年货节礼或用公款搞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请吃、在机关食堂大吃大喝;严禁收送“红包”礼金;严禁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巧立名目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举办各类年会、节会、庆典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出入隐秘场所。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检查的广度和深度。要聚焦“四风”顽症痼疾的现实问题和隐性、变异的具体表现,深入分析研究,不断创新监督执纪的方式方法。组织财政、审计、公安、工商、税务、机关事务等职能部门,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以查账务、查场所、查票据、查问题、查作风为主要内容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让隐性“四风”没有藏身之地。要深化巩固公务接待违规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实行“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发挥新媒体、新技术作用,纪检监察网站、微信举报等手段,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深挖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要强化整改措施,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建立问题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要强化问责,做到“三个必须”:对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检查中发现和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必须迅速组织核实处理,快查快结、不存不漏;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顶风违纪行为,必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开通报曝光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对因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坚持“一案双查”,也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也要追究党组织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黄瑞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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