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福建省南平市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福建省委《实施办法》过程中,出实招动真格,将《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各级党政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做到学深悟透,增强贯彻执行的思想和行动自觉。
学思践悟,内化于心
“全市各级党组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之中,纳入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员学习规划,做到党组织和党员全覆盖、无遗漏。”南平市纪委负责人表示。
南平市纪委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先学一步,学思践悟。近日,市纪委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市纪委常委、部分党员代表交流了学习体会。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为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推向基层一线,还通过知识竞赛、在线测试、案例剖析、发送彩信微信等方式,把学习落实到广大基层党员之中。光泽县纪委成立宣讲组,由县纪委副书记、常委、科室主任带队,深入各乡镇、县直单位开展《问责条例》专题宣讲10余场次,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问责条例》精神实质,做到内化于心。
以上率下,立行立改
南平市委率先垂范,以上率下,带头对照《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列出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等6个方面的情形,查找是否存在这些方面的问题,坚持边学边改,立行立改。
市委组织市委常委、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带队,对10个县(市、区)以及8个市直单位开展2015年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检查,推进各级党委履行管党治党职责。顺昌县将《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纳入县委常委“两学一做”专题学习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和县委民主生活会。市质监局纪检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质监局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抓对照检查,抓整改落实。
细照笃行,利剑出鞘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中央《问责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南平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高举问责利剑,将《问责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纳入督查重点,适时开展专项检查,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用督查和曝光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1至9月,全市共开展党风廉洁建设责任追究155人,其中党纪处分35人,政纪处分5人,通报典型案例22批33起,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福建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