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买买买的“双11”还有两周。此时,厉兵秣马的不应该只有商家,更该全情投入的是我们的各类监管部门。
距离买买买的“双11”还有两周,但“节日”气氛却已经营造得颇为浓厚。
天猫“双11”晚会上会有哪些明星出现?京东“认真购物、买点好的”的言外之意是什么?11月11日那天的交易额最终会锁定多少亿元?就连你刷淘宝店铺,随时都能感受到商家备战“双11”的气氛,甚至朋友也会问一句,“购物车里存了多少,银子备足了吗”,一切似乎都蓄势待发。然而等一下,去年“双11”期间,价格欺诈的商家得到惩罚了吗?销售假冒伪劣的商家,被封店了吗?快递野蛮分拣,今年能避免吗?其实,笔者只想问一句,“双11”即临,商家都准备好了,监管准备好了吗?
“双11”这个由商家自造的购物节,不知不觉间已经来到第8个年头。低价促销放大了人们的购物欲望,将成交量的雪球越滚越大,也早已成为全民购物的狂欢节。然而,每一次的狂欢之后,问题总是不断出现,与节前的愉快气氛形成鲜明对比。国家相关部门曾多次发布《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数据显示,网上消费者因各类侵权遭受的损失居高不下,“双11”后消费者的投诉也明显增多。
不可否认,无论是商家还是快递行业,在这8年中,都在努力升级服务,但在愈发激烈的竞争之下,价格欺诈、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现象,却并不见根本性好转。一则数据可以窥见电商竞争之激烈:截至2015年仅淘宝上的商家就超过800万家,真正赚钱的不足30万个,仅占5%;天猫商城店,6万多个卖家,不亏本的不足10%。如此红海一片,藏匿一些违法违规的商业行为,也不奇怪。
任何事物从诞生到成熟,总有其发展过程。然而,与电商巨头在消费领域上的不断升级相比,政府各种监管动作,却显得力度总是差一点。今年,一个可喜的变化是,国家发改委同多家部委邀请阿里巴巴、腾讯、京东、顺丰速运等8家互联网公司,共同签署《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书》,对“刷单”等不诚信行为说不。除了“刷单”,其他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其他各部门会动真格下功夫管理吗?
比如,去年“双11”之后,快递暴力分拣时有曝光,很快,《快递条例(征求意见稿)》在2015年11月16日起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当年12月15日截止。自征求意见以来,新规对快递员抛扔踩踏快件,冒领、私拆、倒卖他人物件等行为的高额处罚备受舆论关注。此后,《快递条例》就行驶在“最后一公里”,迟迟未能正式出台,公众期待以“快递”的速度推进立法。
再如,今年9月底,刚刚成立的电子商务12315投诉维权(杭州)中心和网络商品质量监测(杭州)中心,其主要功能就是解决网络跨区域、跨境消费维权难题。两个国家级中心成立时,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负责人曾对外表示,“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来监管,确保我们能够营造一个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让广大消费者在网上购买商品的时候,能够更放心的购买,更舒心的去消费。”这个“双11”,恰恰是检验中心监管效果的时候,切莫让消费者失望哦。
另外,中消协也在近日表示,会在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期间检测相关商品价格变化。但是,公众更期待的可能不是事后的通报,而是在抢购来临之前就公布各种数据和价格明细,让消费者在消费之前就有“知情权”。如此,对于平台的监督也能提供一定的数据参考和形成定价压力。
凡此种种,监督监管各部门的努力,社会看到了,但监管是否真正落地,让消费者见到实效,才是检验监管是否有效的唯一标准。此时,厉兵秣马的不应该只有商家,更该全情投入的是我们的各类监管部门。正如先贤所言,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法律监管的速度,不能落后新的商业形态发展的速度;政府监督的力度,更不该轻于商家玩猫腻所能够获取的利益。(李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