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教育考试中心获悉,2017年我省普通高中信息技术科目学业水平考试,应届普通高中生必须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
信息技术科目考试报考对象为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的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以及社会人员。
应届普通高中生必须在其学籍所在中学报考。往届生以及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区(县)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考。报名时间由各区(县)或中学自行确定。各校可结合实际自行确定考试时间及考试方式,做好考试的组织实施和成绩等第评定工作。等第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责任编辑 辛子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