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陕西省教育厅召开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座谈会。
西部网讯 1月17日,陕西省教育厅召开“《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促进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陕教〔2017〕1号)”推进落实座谈会。陕西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刘宝平,省教育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部分省属高校主管科技工作的校领导,科技处、财务处负责人等3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建林主持。会上,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甘世平对文件的制定背景、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指出文件在强化自主权、健全收益分配政策、完善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人事改革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改进资金管理等方面给予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各高校针对如何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行交流发言,并形成了三点共识。一是该文件出台及时、政策性强,对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具有很强的指导和推动作用。二是积极贯彻落实,结合本校实际,尽快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形成良好的政策环境。三是将成果转移转化作为2017年的重点工作来抓,激发广大教师创业创新热情和成果转化动力,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刘宝平在讲话中指出,2016年中省密集出台了系列文件,对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都有很好的政策支撑。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省教育厅牵头制定了陕教〔2017〕1号文件,这份文件综合性强、内容丰富,对激发高校创新活力,充分调动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校科技工作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刘建林对高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深刻领会中省相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识,不断增强狠抓机遇、追赶超越的意识,使中省文件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是及时修订完善相关实施办法。根据中省系列文件精神,修订完善涉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三是加强成果转移转化机构建设。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全方位管理及服务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政策、管理、法律、市场推介及知识产权等多方面的服务,完善从创新链到产业链的校内全链式贯通。
陕西省教育厅科技处处长甘世平对文件的制定背景、基本内容进行说明。
陕西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刘宝平发表讲话。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刘建林主持会议并做总结发言。
[责任编辑 马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