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双拥株洲 > 民政动态 >
投稿邮箱:sy.china@163.com
联系电话:010-85916510

市民政局回应“一个退伍士兵的安置请愿”

2016-10-13 18:21:58来源:华声在线

网友发布时间:2015/07/16 16:43 

我是一名2011年退伍的城镇士兵,有安置卡,父母都是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退伍时就在天元区民政局开具了安置函,但是单位上级以没有编制为由,拒绝安置。由于没有编制一直等,好不容易等到了有编制空余,但是株洲市编委在2014年8月19日出了一个新的文件,所以上级单位说编委规定每个单位必须有留有一个编制,而且不能进全额拨款的单位,只能进差额拨款的单位,还是不给安置。我想请问一下,这是上级单位忽悠我呢?还是编委真的不接收呢?这都是遗留问题!和我同时退伍的战友,都安置了,就剩几个没有“关系”的了!

另外,退伍时已经找过区民政局,已开出安置函,找过不下于10次。他们说区民政局没有权力管市里的单位,把我推诿到市民政局。我就找市民政局,他们说他也管不了,你得找天元区民政局解决,要不就找单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找单位不行,你可以去找市长”,这是原话。就在前几天看省长信箱,看到常德2012年退伍士兵都安置了。同样是市民政局,差别哪就这么大呢?国家设置民政局安置办,就是让你们用“管不了”、“去找单位”、“去找市长”等话搪塞群众的吗?为什么不能向常德市民政局学习?

株洲市民政局 回复于 2015年7月20日

网友:您好!

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您是2011年退役的城镇士兵,按照有关规定是属国家政策安置的范围。株洲市的安置政策是:“士兵退役后,由入伍地的县(市区)接收安置,并按照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由其父母所在单位接收包干安置的原则”进行安置。你是从天元区入伍,天元区已分配安置你到父母所在单位,并向你父母单位下达了安置通知,你父母所在单位接到安置地安置通知后,应按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及时妥善安置到位。针对你帖子中反映的安置有关问题,我们认为:“退役士兵安置是国家的大政策,地方和单位的政策规定应服从于国家的大政策”。你为此找过市民政局咨询,市民政局都会做到认真做好政策解答工作,绝对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绝不推诿踢皮球。对于你的安置问题,我们会继续加强与你的接收安置单位和编制部门的衔接,把你的安置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