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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拟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公示

2020-07-22 11:40:37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厅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通知要求,经征求西部战区意见,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现将拟推荐命名表彰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爱国拥军模范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17个:成都市、绵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邛崃市、达州市、广安市、乐山市、泸州市、遂宁市、崇州市、宜宾市、资阳市、隆昌市、巴中市、广元市、西昌市、金堂县。

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个:成都市龙泉驿区大面街道好日子社区。

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2人:唐明现(攀枝花市攀钢集团钢城企业总公司退休职工)、李永兴(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交通执法第三支队十七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

公示期间,凡认为上述城(县)、单位和个人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在公示期间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电话方式反映的应告知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电话、信函等,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红意、夏中丽;联系电话(传真):(028)86707350、86707360;电子邮箱:1063655141@qq.com;邮寄地址:成都市新华大道三槐树路2号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双拥办,邮编:610017。

四川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