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拥〔2020〕2号)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评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6号)要求,现对天津市拟推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对象名单(按天津市行政区划代码序列)
滨海新区、和平区、河北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东丽区、西青区、北辰区、武清区、蓟州区。
二、拟推荐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对象名单
红桥区教育局
三、拟推荐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对象名单
张松岳 天津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二级主任科员
赵印 武清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置科长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受理电话:836025011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天津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