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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关于拟推荐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公示的公告

2020-07-21 16:23:00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厅

记者从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获悉,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在各市自评的基础上,广东省双拥办组织军地联合检查考评组按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对申报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爱国拥军模范单位进行了检查考评。现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梅州榜上有名,公示截止日期为7月21日。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拟推荐名单(17个)

广州市、东莞市、惠州市、佛山市、湛江市、珠海市、深圳市、汕头市、梅州市、韶关市、肇庆市、江门市、中山市、阳江市、河源市、清远市、博罗县。

二、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拟推荐名单(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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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对上述拟推荐名单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广东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公示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1日。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340号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双拥办;

邮编:51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