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双拥模范单位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国拥〔2020〕2号)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20〕56号)要求,经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推荐哈尔滨市等13个市(县)作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候选城市;拟推荐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1个单位作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候选单位;拟推荐宋金和等2名同志作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候选人。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问题,请与省双拥办联系。
拟推荐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鸡西市、双鸭山市、伊春市、黑河市、克山县、同江市、鸡东县、萝北县,共13个。(按行政区划排序)
拟推荐申报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拟推荐申报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名单
佳木斯日军侵华罪证陈列馆馆长宋金和、立国集团董事局主席寇立国。
监督电话:(0451)87130098、87937891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
邮政编码:150036
黑龙江省双拥办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