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将于今年命名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并对在双拥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受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对我省申报的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和模范单位进行了全面、严格的考评和推荐。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现对我省拟推荐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爱国拥军模范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向安徽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赵华,0551-65902932;刘坤,0551-65902935。
安徽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
拟命名的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
(按行政区划排序)
合肥市 淮北市 亳州市 宿州市 蚌埠市 滁州市 六安市
马鞍山市 芜湖市 宣城市 铜陵市 池州市 安庆市 黄山市
拟表彰的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名单
阜阳市颍州区文峰街道办事处